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台北教區附設臺北市私立三德幼兒園
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收退費標準 公告時間:114/06/30
※依據『臺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』辦理。
※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教保服務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。
※幼兒中途進入園者,以實際入園日期為收費基準日,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收費:
※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開本園者,本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本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幼兒家長退費證明單,並列出所退各項目及數額。
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園應辦理退費:
一、幼兒因故請假,於請假日一日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,按請假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,退還該期間之午餐費及點心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。
二、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疫情等原因強制停課,且幼兒於停課期間配合停課,按停課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,退還該期間之午餐費及點心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。
三、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等連續假日達五日(含例假日)以上者,應事前扣除放假期間之午餐費及點心費。但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之午餐費及點心費,不予扣除。